“耗时两年,终于把属于自己的房子拿回来了!感谢诚辩律所的专业团队,帮我厘清了复杂的借名买房关系,保住了养老的家。”近日,由北京诚辩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王某诉其子张某、儿媳李某、孙女张小某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顺利执结,委托人王某成功确认其为涉案千万别墅的实际所有权人,并完成产权变更登记。该案中,因借名买房未明确书面约定、房屋登记在儿孙名下,儿媳以“赠与”为由拒绝过户,诚辩律所凭借完整的证据链构建、精准的法律关系论证,成功击破对方抗辩,实现胜诉目标,彰显了律所在房屋产权纠纷领域的专业实力与维权能力。
一、案件背景:借名买房安享晚年,产权归属起争端
72岁的王某系退休教授,名下原有三套住房。2021年,因儿子张某与儿媳李某长期争吵,家庭氛围紧张,王某夫妇决定在郊区购置一套别墅安享晚年。但彼时王某夫妇名下住房数量已超出当地限购政策标准,不具备购房资格。情急之下,王某与儿子张某协商,约定以张某名义购买别墅,房屋全部出资由王某承担,待王某夫妇卖掉名下部分房产、具备购房资格后,张某再将房屋产权变更至王某名下。协商一致后,王某全程主导选房、签约事宜,于2021年8月以张某名义与开发商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购买某郊区别墅一套,总价款1080万元。王某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分三次向开发商支付全额购房款,随后又独自支付了房屋装修款230万元,并购置全部家具家电。2022年5月,房屋交付后,王某夫妇直接入住,一直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,物业费、水电费等日常开销均由王某支付。2023年,王某夫妇卖掉名下两套住房,具备了购房资格,遂向儿子张某提出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。张某起初表示同意,与王某一同前往公证处准备签署相关协议,但在办理过户时,儿媳李某突然提出异议,拒绝配合签字。李某主张,涉案房屋登记在张某与女儿张小某(未成年)名下,应视为王某对儿孙的赠与,且房屋已完成登记,赠与行为已生效,王某无权要求过户。双方协商无果,家庭矛盾彻底爆发,王某无奈之下委托北京诚辩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确认涉案房屋归其所有,并判令张某、李某、张小某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。
二、办案难点:借名合意无书面约定,赠与抗辩成核心障碍
接受委托后,诚辩律所专项律师团队第一时间介入案件梳理,发现该案存在三大核心难点:一是借名合意举证难,王某与张某未签订书面的《借名买房协议》,仅为口头约定,对方否认借名事实,主张系赠与,如何通过间接证据佐证借名合意成为案件关键;二是房屋登记主体复杂,涉案房屋登记在张某与未成年女儿张小某名下,涉及未成年人财产权益认定,增加了产权确认的难度;三是家庭纠纷情绪对抗强,双方系亲属关系,矛盾尖锐,调解难度大,需通过扎实的证据和严谨的论证让法院支持我方诉求。
三、专业攻坚:证据链构建+法律关系厘清,突破维权困局
针对案件难点,诚辩律师团队秉持“证据为王、精准施策”的核心思路,制定了“全链条证据构建+借名合意强化+赠与抗辩驳斥”的三维攻坚策略,稳步推进维权工作。第一步,全链条梳理证据,构建完整出资与占有事实链。团队指导王某系统整理各类证据材料,形成闭环证据体系:一是出资证据,包括王某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的银行转账记录、装修款支付凭证、家具家电购置发票等,所有款项均直接从王某账户支出,无任何资金往来瑕疵;二是占有使用证据,包括房屋交付以来的物业费、水电费、燃气费缴纳凭证(付款人均为王某)、装修合同(签订主体为王某)、邻居及物业工作人员的证人证言,证实王某夫妇自房屋交付后一直实际占有、使用该房屋;三是沟通记录证据,梳理王某与张某的微信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,其中张某多次提及“等你具备资格就把房子过户给你”“房子本来就是你的,我只是帮忙代持”等内容,直接佐证借名合意的存在;四是限购政策与房屋处置证据,提交王某夫妇2023年出售名下两套住房的交易记录,证实其借名买房的客观原因(限购)及后续积极履行借名约定、准备过户的行为。
四、胜诉结果:确认借名事实,判令协助过户
第二步,精准驳斥赠与抗辩,厘清法律关系性质。针对对方提出的“赠与”主张,团队结合《民法典》关于赠与合同及物权归属的规定,从三方面展开论证:一是赠与合意不存在,王某从未作出赠与房屋的意思表示,房屋登记在张某父子名下系基于借名约定,而非赠与;二是赠与构成要件不成立,赠与合同需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而本案中房屋全部款项均由王某支付,张某未支付任何费用,不符合“无偿赠与”的核心要件;三是结合日常经验法则,涉案房屋价值千万,属于重大财产,王某若要赠与,理应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或作出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,仅凭登记行为无法推定赠与事实。同时,团队指出,张某与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借名买房事实是知晓的,李某此前未提出任何异议,现以“赠与”为由拒绝过户,实质是恶意阻碍借名约定的履行。第三步,厘清未成年人财产权益,排除过户障碍。针对房屋登记包含未成年女儿张小某的情况,团队论证:张小某未对房屋有任何出资,其名字被登记在房产证上,系张某与李某的单方行为,并非王某的真实意思表示;王某作为房屋实际出资人及所有权人,要求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,不会损害张小某的任何合法权益,反而符合财产的真实归属情况,也不违反法律规定。法院经审理,全面采纳了诚辩律师的代理意见,认为本案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,能够充分证明王某与张某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口头约定,王某系涉案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及实际使用人,对房屋享有真实的所有权。对方主张的“赠与”事实无任何证据支撑,依法不予采信。最终,法院作出判决:1. 确认涉案某郊区别墅归原告王某所有;
五、案例启示:借名买房风险高,规范操作是关键
- 被告张某、李某、张小某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,协助原告王某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;3.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张某、李某承担。判决生效后,对方未主动履行协助过户义务,诚辩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协助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团队积极与执行法官沟通,协调不动产登记部门,顺利推进过户流程,最终成功将涉案房屋产权变更至王某名下,案件圆满落幕。本案是典型的借名买房引发的房屋产权纠纷,此类纠纷在实务中极为常见,且因缺乏书面约定往往维权难度较大。北京诚辩律师事务所办案律师表示,该案的胜诉为借名买房维权提供了重要指引:1. 优先签订书面协议:借名买房务必签订书面的《借名买房协议》,明确约定借名合意、出资主体、产权归属、过户条件及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,避免口头约定引发争议;若因特殊情况未签订书面协议,需及时留存微信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等证据,佐证借名事实。2. 完整留存出资证据:实际出资人需全程自行支付购房款、装修款等所有相关费用,并妥善保管银行转账记录、付款凭证、发票等材料,确保出资事实清晰可查,这是证明房屋真实归属的核心依据。3. 实际占有使用房屋:房屋交付后,实际出资人应直接占有、使用房屋,妥善保管物业费、水电费等日常开销凭证,同时保留装修合同、家具购置凭证等,通过持续、稳定的占有使用行为佐证对房屋的真实权利。北京诚辩律师事务所始终深耕房产纠纷领域,秉持“诚信立所、精准施策、高效维权”的执业理念,凭借丰富的借名买房、产权确认等纠纷处理经验、严谨的证据梳理能力及法律论证能力,已成功为众多委托人化解房屋产权难题。未来,律所将继续以专业法律力量,为百姓“安居梦”筑牢法治屏障。